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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脱贫、精准扶贫驻村工作信息(十三)

来源: 时间:2017-07-04

省科学院出台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
 
省科学院党组坚持以“四个意识”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河北省科学院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建立驻村干部选拔常态化机制,明确了选派驻村干部应具备的条件、驻村干部的主要职责。强化驻村干部管理,在共同管理下坚持以驻地管理为主,要求驻村干部吃住在村,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群众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宴请,不准在所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派出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建立驻村干部召回制度,对不能按要求履职尽责的驻村干部及时调整、召回。建立驻村干部考核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在以驻村地考核为主的基础上,驻村工作组同时向派出单位述职,对驻村第一书记实行任期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驻村干部,在调整干部时优先提拔任用,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提拔任用。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驻村工作组组长(驻村第一书记),优先推荐为院级后备领导干部。对驻村专业技术干部,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科研项目时,优先立项支持。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选派、拒绝承担精准脱贫扶贫任务者,二年内不予考虑提任行政职务,一年内不准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建立精准脱贫保障制度,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科学院从资金、技术、信息和培训等方面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支持力度。院党组定期研究驻村帮扶工作,院主要领导同志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到村现场办公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联系帮扶村,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在帮扶村联系贫困户。适当提高驻村干部在村期间伙食补助费标准,驻村干部按照实际在村工作时间,每人每天给予伙食补助60元。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和精准脱贫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驻村干部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帮扶成效,努力营造关心支持驻村帮扶工作的浓厚氛围。
 
报: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省扶贫办社会扶贫处
送:各位院领导
发:各研究所、各处室,院驻宝元昌村工作组                 
(院人事教育处辑印 201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