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挺纪在前要从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入手
按照《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文件要求,省科学院积极行动,围绕科研产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清单的再清单”,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是省委深化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省科学院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解放思想统一到抢抓机遇,促进科研项目上;将政治思想统一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上;将行为思想统一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上;将根本思想统一到尊重科研、服务科研、保障科研、促进科研上。围绕“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和纪委的责任界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2、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分解责任。结合科研产业工作实际,院所两级单位分别制定“清单的再清单”。根据职能分工,从院党委、院纪委到各研究所领导班子、研究所党总支;从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院领导班子成员、院纪委主要负责人到机关职能处室领导干部,再到研究所党政主要负责人、所领导班子成员、纪律监督委员以及研究所中层干部,将“两个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具体责任人,拉出详细的责任清单,明晰责权分工。同时,根据科学院和研究所领导班子结构特点和管理运行体制,将院、所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责权统一,促进责任落实。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围绕落实“清单的再清单”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责任人签定承诺书、纪律监督委员定期上站、内部巡查、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措施,督促“两个责任”的落实。发挥好清单中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职能作用,紧盯“新三种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狠抓“三个节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紧盯“四风”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甚至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清单分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落实“清单的再清单”,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科研产业各项工作的前沿。
(院监察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