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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说明

来源: 时间:2025-06-26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明细专业中设置科学技术普及专业,其评审标准、基本条件、破格条件等按照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相对应层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现结合科学技术普及专业特点,就其对应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层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适用范围、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第(三)条条件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传播推广的专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自由职业者。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助理研究员: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具有一定的科普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工作现状、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2.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的人员,参与选定科研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能够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研究论文,取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3.从事科普内容创作的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及内容制作能力,参与开发产品、撰写(编译)著作、创作剧本等,形成优秀科普传播成果,在提升科普效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从事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的人员,通过参与开展科普活动、科普展览,参与开发运营科普平台,参与承担科普教育、讲座、讲解等任务,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5.具有指导、培养初级科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副研究员: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具有科普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掌握国内外现代科学传播的相关方法、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2.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的人员,能够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普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科普类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 

3.从事科普内容创作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通过开发产品、撰写(编译)著作、创作剧本等方式,形成优秀科普传播成果,在提升科普效果方面取得较大社会效益。  

4.从事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的人员,能主持策划开展一定规模的科普活动、一定规模的科普展览,主持开发运营较大的科普平台,独立承担较高水平的科普报告、讲座、讲解等任务,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

5.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科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研究员: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具有创新科普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洞悉国内外现代科学传播的相关方法、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2.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的人员,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团队从事高水平科普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普成果;或创造性地解决科普学术问题,提出的科普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科普的发展;或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科普研究报告或发表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科普研究论文。

3.从事科普内容创作的人员,作为主持人,通过研发产品、撰写(编译)著作、创作剧本等,为解决科普工作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在提升科普效果方面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4.从事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的人员,具备扎实的科学素养和专业知识,具有主持策划开展高级别大型科普活动或高级别大型科普展览的经验,掌握有效的传播技巧,能将复杂的科学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清晰、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在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

5.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科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

(一)助理研究员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完成县级科研或科研合作项目,或主研完成市(厅)级(前3名)或省(部)级(前5名)或国家级(前7名)科研项目1项以上(以批准文件、计划任 务书和成果完成证明为准);

2.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优秀科普作品、科普微视频大赛、社科普及基地讲解员大赛、优秀社科普及短视频推荐、省级以上行业学会(协会)科普优秀成果奖等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3.参与编写专著、译著1部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创作的原创科普作品2件以上,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出);或以第一作者创作原创科普作品2件以上,且单件网络阅读量在2万以上(均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4.获1件以上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参与制订颁布实施的企业及以上标准1项以上,或参与技术推广规划1项以上;或参与起草颁布实施的技术规程1项以上;或参与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复实施的科普工作规划、方案等1项以上;或参与创作完成科普音视频、文创等2个以上;或参与创作完成科普动漫、游戏、广播、影视节目、电影、科普剧等1个以上;或参与研发在科普展览正式展出的科普展品4件以上;或参与策划开展中型以上科普活动、中型以上科普展览1个以上或参与策划开展小型科普活动、小型科普展览2个以上;或参与开发运营1个以上有影响力的科普平台;或面向社会公众主讲科普教育5次以上;或参与撰写科普展览讲解稿(不少于1500字)3项以上并完成讲解;或作为主讲人录制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机构主办的科技广播、影视节目1次以上(均需有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参与起草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影响的决策建议,或参与撰写有影响的咨询报告1篇以上;或参与撰写得到县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行业部门采纳的科普调研报告、科普发展方案等1篇以上(以批件或相关政府部门文件为准)。

(二)副研究员

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完成市(厅)级,或主研完成省(部)级(前3名)或国家级(前5名)科研项目1项以上(以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成果完成证明为准);

2.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限额定人员);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省级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社科普及基地讲解员大赛、优秀社科普及短视频推荐等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入选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以奖励证书为准);

3.以主要作者(前2名)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6万字),或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TOP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专业核心期刊以上;或第一作者创作的科普作品3件以上,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出);或第一作者创作原创科普作品3件以上,且单件网络阅读量在5万以上(均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4.获1件以上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前2名)发明专利;

5.以第一起草人制订行业(地方)标准或以主要起草人(前5名)制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或以主要起草人(前3名)制订行业(地方)标准2项以上,均需颁布实施;或主持起草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规程1项以上;或主持研发在中型以上科普展览正式展出的科普展品8件以上;或主持策划开展省(部)级以上大型科普活动、省(部)级以上大型科普展览2个以上或主持策划开展中型科普活动、中型科普展览5个以上;或主持开发运营2个以上有关单位主办的科普平台;或由市(厅)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社会公众主讲的科普报告20次(不少于5个主题)以上;或主持撰写科普活动讲解稿(不少于3000字)5项以上,并入选河北省科普讲解大赛或河北省社科普及基地讲解员大赛提名1次以上;或作为主讲人录制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机构主办的科技广播、影视节目2次以上(均需有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主持起草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影响的决策建议或主持撰写有影响的咨询报告2篇以上;或主要参加起草(前3名)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建议或主要参加撰写(前3名)有重大影响的咨询报告3篇以上;或作为主讲人作宏观决策方面有影响的专题讲座1场以上;或主持撰写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行业部门采纳的科普调研报告、科普发展方案等2篇以上,或主要参加撰写(前3名)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行业部门采纳的科普调研报告、科普发展方案等3篇以上(以批件或相关政府部门文件为准)。

(三)研究员

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完成省(部)级或主研(前2名)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以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成果完成证明为准);

2.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限额定人员);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前三名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3.以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不少于10万字),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TOP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第一作者创作的科普作品3件以上,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出)(有相关证明材料);

4.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2件以上;

5.以第一起草人制订行业(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以主要起草人(前3名)制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均需颁布实施;或主持起草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技术规程2项以上;或主持策划开展国家级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国家级大型主题科普展览5个以上;或由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面向社会公众主讲的科普报告20次(不少于5个主题)以上;或作为主讲人录制省(部)级以上广播电视机构主办的科普广播、影视节目5次以上(均需有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主持起草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建议或主持撰写有重大影响的咨询报告3篇以上,或作为主讲人作宏观决策方面有影响的专题讲座2场以上;或主持撰写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行业部门采纳的科普调研报告、科普发展方案等3篇以上(以批件或相关政府部门文件为准)。

四、附则

(一)专职在岗科普类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用人单位设有科普岗位的专职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技术等普及工作的人员。

(二)项目、奖项、著作、论文、专利、标准、决策咨询报告等业绩成果均需为科普专业类。

(三)科普项目的级别以立项或委托单位的行政级别为准。

(四)同一内容业绩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五)科普动漫、游戏、广播、影视节目、电影: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发布。

(六)科普剧:指通过演员表演、舞台氛围营造、现场科学体验互动等方式呈现的一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的舞台表演形式,时长不少于30分钟,公开演出不少于10场。主要包括科普小品、音乐剧、话剧、哑剧、诗剧、木偶剧等。

(七)科普信息资源平台:包括科技馆、博物馆门户网站,科学传播网站或平台、APP,虚拟科技馆、数字化展览,以及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开通的、通过权威部门鉴定的科普账户或公众号等。

(八)科普展品:以科学普及为目的,通过合适的技术手段立体直观、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地展现科学内容,经专门设计后制造或集成的科普展教实体设备。

(九)主流媒体包括中央主流媒体和其它主流媒体。中央主流媒体是指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求是杂志社、解放军报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人民政协报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学习时报社、工人日报社、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农民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新闻社及其新媒体平台;其它主流媒体是指省(部)级、市级、县级单位报刊、新闻媒体、官网等。

(十)科普活动:是指以报告会、广播、电视、网络或其他形式举办的科普讲座、报告和活动等,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智力团体,以科学技术为依据,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智力服务。

大型科普活动:指现场参与人数达每场1000人以上,或相应规模的线上科普活动。

中型科普活动:指现场参与人数达每场500人以上、不超过1000人,或相应规模的线上科普活动。

小型科普活动:指现场参与人数达每场200人以上、不超过500人,或相应规模的线上科普活动。

(十一)科普展览:指有特定主题的,以弘扬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为主要目标,通过实物展品、图片、多媒体和场景景观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展览。

大型科普展览——指展示面积达800(含)平方米以上的,或展线达200(含)米以上的科普展览。

中型科普展览——指展示面积达500(含)平方米至800平方米的,或展线达100(含)米至200米的科普展览。

小型科普展览——指展示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下的,或展线100米以下的科普展览。

(十二)其他附则要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