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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喜结硕果

来源: 时间:2010-10-26

                                                                                                                 ——我院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对文明单位进行命名表彰,我院被命名表彰为2008—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这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荣获省直工委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还有:激光研究所被命名为省直“文明单位”,科技处被命名为省直“文明处室”,自动化研究所副所长李建华被命名为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院党委书记王新民批示:我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另外还有激光所、科技处、李建华被评为省直文明单位和个人,可喜可贺,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省政协副主席、院长王刚,副院长张德强,院纪委书记李淑卿也分别给予肯定。
        2008年以来,在院、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院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始终保持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全院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三年总体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发展的制度措施。通过开展“制度年”、“项目攻坚年”和“创新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多项工作中实现了新的突破。通过组织开展“科技双进”活动,落实“四个对接”,扩大了交流与合作,使科技工作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的更加紧密。全院在科学研究、产业开发、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条件建设及行政后勤、老干部工作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在全院进一步形成了“学先进、树正气、讲和谐、干事业”的良好思想文化氛围,有力的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工作中,一以贯之地把创先争优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在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