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学习、领会国家及省政府有关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法规,并及时为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全院的科研成果的开发、推广和产业化工作;对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项目进行筛选、立项、管理;指导、协助各所(基地)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进程。 3.积极引进、应用社会资产和院外有价值的高科技成果,内引外联,搞好合作,并视情况适时组建新的经济开发实体,以利开发工作的发展。 4.负责院属公司及高技术孵化器基地的管理,并对院注入资金的股份制公司委派董事,实施股东权益。 5.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大型的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易活动。 6.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